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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双柏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州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承担双柏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双柏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双柏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4.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推进基层司法建设,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年度工作目标: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三是纵深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四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发力;五是保障和改善服务民生;六是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2.年度工作执行情况
(1)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全领域,认真践行“四万三进”一线工作法,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2)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县司法局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高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中央、省州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守法,全面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进程。进一步构建大普法格局,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普法工作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探索建立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提升,厚植平安双柏、法治双柏建设土壤根基。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提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进一步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继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清理和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3)法治宣传教育纵深推进。在安龙堡乡、大麦地镇打造“双语”普法阵地,大麦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已投入使用、“法治文化广场”正在选址和设计,“法治农村书屋”创建项目已上报;法治文化街内容全部改版更新,双柏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发挥明显,共接待外专州学习观摩2场次32人,城区4所学校分批分期接受教育4次450余人,送法进校园21场次,开展“三月综治宣传”集中法治宣传11场次;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和专题法治讲座80余场次;利用“双柏法治在线”推送法治信息59期218条,双柏县“八五”普法有序逐步开展;双柏县民族文化法治广场已经投入使用。
(4)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发力。以“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助推平安双柏建设”为总抓手,进一步巩固发扬“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县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 301件,调处301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288件,成功率达95.7%,涉及金额321.84998万元。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监管,杜绝重新违法犯罪发生。截至目前,全县安置帮教在册人数181人。
(5)保障和改善服务民生。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8件,其中刑事案件22件,民事案件96件;办理公证120件,律师值班办理认罪认罚案件57件,法律咨询450人次。2021年6月,楚雄州司法局、双柏县司法局共同组织,由云南兴彝律师事务所、云南国信公证处、云南李连华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在双柏县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一是在双柏县城查姆广场开展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现场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宣讲法律法规以及“一部手机治理通”“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推广使用等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活动共解答群众邻里纠纷、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遗嘱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在妥甸镇东城社区居委会四楼会议室开展由全县16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和妥甸镇20个镇、村调委会委员及调解员共计70余人参加的“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培训围绕人民调解的沿革和“枫桥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和技巧、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建设等深入浅出进行讲解,既增长了参训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又丰富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理论储备,拓宽了调解工作思路,为调解员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6)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开展,2021年3月,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临宏,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张殿军,云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普依然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实地现场评估;2021年4月,州委依法治州办对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核查,“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完成,等待命名。“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双柏县司法局,为行政单位。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局办公室、普法与法治宣传股、法制办公室、社会矫正管理股、人人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公办公室。下设经费纳入双柏县司法局统一核算的妥甸镇、大庄镇、法脿镇、安龙堡乡、大麦地镇、鄂嘉镇、独田乡、爱尼山8个乡(镇)基层司法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28人,与上年29人减少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与上年28人减少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长期聘用半供养人员12人,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离退休人员7人,与上年6人相比增加1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与上年无增减变化,退休人员5人,与上年4人增加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柏县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206,645.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9,322.38元,占总收入的99.72%;其他收入17,322.96元,占总收入的0.28%。
(一)收入与上年对比分析。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206,645.34元,与上年度收入合计7,880,080.81元相比减少1,673,435.47元,下降21.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9,322.38元,与上年7,823,017.45元相比减少1,633,695.07元,下降20.8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县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调度困难,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到位数较上年减少277,078.39元,二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和机关综合绩效未发放,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356,616.68;其他收入17,322.96元,与上年57,063.36元相比,减少39,740.40元,下降69.64%,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部门直汇资金,仅有多付施工队工程款交回转为其他收入16,154.50元和税务局给予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1168.46元。
(二)收入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206,645.34,与年初预算数7,450,200.00元相比,减少1,243,554.66元,下降16.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89,322.38元,与年初预算数7,450,200.00元相比减少1,243,554.66元,下降16.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综合绩效财政未拨付;其他收入17,322.96元,与年初预算数0元相比,增加17,322.96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其他收入未编制年初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236,949.51元,与上年7,867,068.60元相比减少1,630,119.09元,下降20.72%。其中:基本支出6,053,882.02元,占总支出的97.06%,与上年7,410,498.70元相比减少1,356,616.68元,下降18.31%,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1年度机关综合绩效未发放减少支出1,356,616.68。项目支出183,067.49元,占总支出的2.94%,与上年456,569.90元相比,减少273,504.41元,下降59.90%,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县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调度困难,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到位数较上年减少;二是同级部门补助的专项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236,949.51元,与年初预算支出合计7,450,200.00元相比减少1,213,250.49元,下降16.28%。其中:基本支出6,053,882.02元,与年初预算数7,450,200.00元相比减少1396317.98元,下降18.74%,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关综合绩效未发放;项目支出183,067.49元,与年初预算数0元相比,增加183,067.49元,增长100%,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编制项目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53,882.02元,与上年7,410,498.70元相比减少1,356,616.68元,下降18.32%。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减少;二是2021年度机关综合绩效未发放减少支出1,356,616.68。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82,352.50元,占基本支出的92.21%,与上年6,865,569.55元相比,减少1.283,217.05元,下降18.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1,529.52元,占基本支出的7.79%,与上年544,929.15元相比,减少73399.63X元,下降13.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双柏县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067.49元,与上年456,569.90元相比减少273,502.41元,下降59.50%。与上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调度困难,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到位数较上年减少;二是同级部门补助的专项工作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资金用于弥补办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发放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购置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费18,583.97元,水费736.38元,电费653.0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37.32元,其他交通费用234.0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322.67元,其办公设备购置1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9,322.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4%,与上年7,823,017.45元相比,减少1633695.07元,下降20.88%。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和2021年度机关综合绩效未发放;二是县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调度困难,上级补助的专项资金到位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4,636,87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2%。
(1)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005,399.48元,其中:基本工资1,234,531.00元,津贴补贴2,035,091.00元,奖金353,052.00元,绩效工资40,80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920.48元,发放长期聘用人员工资329,000.00元;
(2)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79,187.21元,其中:办公费42,853.66元,水费3,258.12元,电费10,680.50元,邮电费427.00元,差旅费16,080.00元,维修(护)费52,421.00元,会议费6,773.00元,公务接待费18,536.00元,劳务费2,000.00元,工会经费58,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62,0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2,289.27元,其中:抚恤金10,506.60元,生活补助40,872.80元,为长期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100,909.87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9,41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2%,用于发放离体人员工资283,416.00元,发放退休费100,325.3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2,699.36元,职业年金缴费52,973.81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53,982.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1,343.0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2,639.88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49,0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全部用于缴纳职人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443.93元,完成预算的71.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07.93元,超预算数0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536.00元,完成预算33,000.00元的56.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为保障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水电、邮电费和长期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23,443.93元,比2020年34,581.31元减少11,137.38元,下降32.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07.93元,比2020年13,903.31元减少8,995.38元,下降6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18,536.00,比2020年20,678.00元减少2,142.00元,下降10.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水电、长期聘用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07.93元,占20.93%;公务接待费支出18,536元,占79.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07.9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907.9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下乡,到省、州汇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53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5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镇司法所人员到局机关办理业务和上级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所产生的接待27批次及216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529.52元,与上年544,929.15元对比,减少73,399.63元,下降13.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长期聘用人员的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2,853.66元,水费3,258.12元,电费10,680.50元,邮电费427.00元,差旅费16,080.00元,维修(护)费52,421.00元,会议费6,773.00元,公务接待费18,536.00元,劳务费2,000.00元,工会经费58,8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62,0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柏县司法局资产总额(原值,下同)8,175,355.95元,其中,流动资产22,108.05元,固定资产8,133,447.90元,无形资产19,80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4,07.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00.00元,流动资产减少43,407.61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车辆情况;报废报损资产32项,账面原值284,07.61元,因属办公设备报废报损,未实现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 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8,175,355.95 |
22,108.05 |
8,133,447.90 |
551740.00 |
403300 |
7985007.90 |
19,80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三)部门决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地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支情况。部门决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决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二、支出科目
(一)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参公管理)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由财政预算安排、上级单位直接补助或其他非财政资金形成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1501111